近日,湖北省住建廳發布《關于<湖北省推廣、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產品、技術和設備目錄(2022版)>的公示》,其中:
禁止使用設備、技術目錄
1、含氯化鈣,氧化鈣成分的干燥劑;
2、含HBCD(六溴環十二烷)的建筑保溫材料;
3、燃燒性能低于B1級的外墻保溫材料;
4、現場簡易制作鋼筋保護層墊塊工藝;
5、卷揚機鋼筋調直工藝;
6、飾面磚水泥砂漿粘貼工藝;
7、竹(木)腳手架;
8、有堿速凝劑;
9、蓋梁(系梁)無漏油保險裝置的液壓千斤頂卸落模板工藝;
10、空心板、箱型梁氣囊內模工藝;
11、污水檢查井磚砌工藝;
12、橋梁懸澆配重式掛籃設備。
限制使用設備、技術目錄
1、漿料類(含無機輕集料保溫砂漿)保溫系統;
2、九格磚;
3、防滑性能差的光面路面板(磚);
4、平口混凝土排水管(含鋼筋混凝土管);
5、鋼筋閃光對焊工藝;
6、基樁人工挖孔工藝;
7、瀝青類防水卷材熱熔工藝(明火施工);
8、頂管工作豎井鋼木支架支護施工工藝;
9、橋梁懸澆掛籃上部與底籃精軋螺紋鋼吊桿連接工藝;
10、門式鋼管支撐架;
11、白熾燈、碘鎢燈、鹵素燈;
12、龍門架、井架物料提升機;
13、非數控孔道壓漿設備;
14、非數控預應力張拉設備。
文件原文: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農架林區住(城)建局,各有關單位:
為推廣應用節能環保、品質優良的新型綠色建材產品、技術和設備,促進我省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,根據住建部相關文件精神及《湖北省“十四五”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實施意見》(鄂建墻〔2021〕4號)、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外墻保溫工程管理的通知》(鄂建文〔2021〕47號)、《關于加強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管理的通知》(鄂建文〔2022〕54號)等有關規定,我廳在全省范圍內面向社會公開征集《湖北省推廣、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產品、技術和設備目錄》(2022版),經組織專家評審,現將結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為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2日。
公示期間內,任何單位和個人如有異議,可將書面意見反饋至湖北省建設科技與建筑節能辦公室。單位須加蓋公章,個人須留姓名、身份證號和聯系電話。
地址:武漢市武昌區中南路14號
電話:027-87715785
郵箱:568421972@qq.com
聯系人:楊世濤
附件:《湖北省推廣、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產品、技術和設備目錄》(2022版)
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2023年3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