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
根據《財政部關于推進和完善服務項目政府采購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財庫[2014]37號)“采購需求具有相對固定性、延續性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服務項目,在年度預算能保障的前提下,采購人可以簽訂不超過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購合同?!庇幸韵聝蓚€問題。
(1)第一年采購時,預算金額是應按一年還是三年填寫?
(2)若某項目,按一年采購預算填寫,則未達到公開招標限額標準,可采用非招標采購方式,但按實際三年合同的采購預算填寫,總預算達到了公開招標限額標準,此情形是否逃避了公開招標?
答
(1)采購項目預算金額按照一年的填寫。
(2)此情形未逃避公開招標。此類采購項目,應當按照一年預算金額計算是否達到政府采購公開招標數額標準。